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、
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中央預算內
投資專項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發改地區規〔2021〕466號
上海市、江蘇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廣東省、寧波市、深圳市發展改革委,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、中國(上海)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:
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、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,認真落實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》《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》,更好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作用,根據《政府投資條例》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相關規定,我們研究制定了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、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2021年4月2日
附件:粵港澳大灣區建設、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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